为进一步深化地价精细化管理,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,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甘资利函〔2025〕25号)、张掖市自然资源局《关于做好标定地价制定及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张资权函〔2025〕11号)文件要求,我县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。
目前,该更新工作已顺利完成,形成的高台县2026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成果已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。现将该标定地价成果予以发布,本成果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高台县人民政府
2026年1月12日